eBay 禁止會員在刊登物品時濫用關鍵字。為了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或是誤導其他會員前來閱讀自己的刊登物品,而在物品的標題或說明中置入品牌名稱或其他不適當的關鍵字,這種行為就稱為「濫用關鍵字」。
若違反此項政策規定,eBay 將按實際情況進行下列不同程度之處置:
濫用關鍵字的禁用範例:
詞彙清單:
隱藏的 HTML 文字:會員可能會加入隱藏文字(例如在白色背景上用白色字體),或是 meta 及 header 等程式碼標籤。然而,這些文字不得包含任何關鍵字,也不可以用來推廣物品。eBay 禁止會員透過各種方式將關鍵字「隱藏」在標題或說明中。
下拉式方塊: 由於搜尋器會將下拉式方塊中的詞彙挑選出來,而這將會對搜尋結果造成干擾,因此下拉式方塊也在禁用之列。不過,賣家仍然可以在「我的檔案」頁面中加入下拉式方塊,因為這麼做並不會對搜尋器造成干擾。
濫用品牌名稱:不要在你刊登的物品中加入任何品牌名稱或公司標誌,除非是負責生產或製造該物品的公司所使用的特定品牌名稱。在特定的情況下使用品牌名稱也可能會構成商標侵權,賣家可能會因而負上法律責任。
電影與知名人士姓名:
相容性:
出自品牌製造商的物品
賣家刊登與特定品牌或型號相容的配件時,可以在物品名稱中標明適用的品牌或型號。但是,賣家不得誤導買家,讓他們以為購買的物品和賣家聲稱與其相容的品牌或型號,是由同一家公司製造的。為了避免在配件製造商的問題上引起混淆,賣家可能需要在品牌/型號名稱前註明「相容」或「適用」等字眼。
賣家有責任確保自己所撰寫物品標題與說明,不會讓買家對物品的製造商感到困惑。
廣泛相容的物品:廣泛相容的物品不可將多個相容的品牌列在物品標題中。 下是一些有關品牌製造商用法的例子:
禁用範例:
許可的範例:
禁用範例:
許可的範例:
禁用範例:
「專用閃光燈 —— Canon 相機」
(原因:破折號 —— 不能充分說明其相容性。)
許可的範例:
「金頂 AA 電池,12 顆裝,適用於眾多產品」
(原因:需要金頂電池的買家將會找到該產品。)
廣泛相容的物品例子:
請注意:上述例子僅為參考,並不完整。賣家在刊登與上述類子類似的配件時應遵守此規則。
比較物品:賣家不得在刊登標題中比較不同的物品。
雜錦與資訊物品:你所刊登的物品如果是收錄在任何媒體上的精選或資訊內容,則必須符合下列限制:
贈品:eBay 禁止會員在刊登標題中加入用來描述贈品的關鍵字。
類別指引
凡是用來描述物品的所有詞彙(不論是出現在物品頁的標題或說明中、或是可以利用「搜尋」功能找到的任何詞彙)都必須與要刊登的物品相關,而且必須遵守下列指引。
汽車:在汽車配件(例如汽車專用的 Xenon 車頭燈)的標題中可以列出 3 種相容的品牌或產品,前提是標題仍須確實描述刊登物品。在同樣的條件下,可以在物品說明中列出 25 種相容的品牌或產品。
書籍與其他文字媒體:書籍與其他形式的文字媒體可以利用各種必要方式來描述其內容。但是這類物品不得使用過多的關鍵字。
目錄:目錄的標題和說明不可包含型錄中的詳細物品清單。
電影紀錄、音樂紀錄和參考文獻:書籍、電影或音樂專輯的刊登物品中可以包含相關的人名、地點等等,但是不可以使用過多的關鍵字。
濫用關鍵字會造成買家在購物及搜尋時的不便,因為濫用關鍵字會傳回會員不感興趣的刊登物品。此外,濫用關鍵字也會對依照規定使用關鍵字的賣家造成不公平,因為後者將會因此流失部份潛在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