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搜尋和瀏覽

問題 1 (共 11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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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吸引買家的注意力,或是為了誘使其他會員前往瀏覽自己的刊登物品,而在物品的標題或內容中加入與出售物品無直接相關之品牌名稱或其它不適當的關鍵字,這種行為就稱為「濫用關鍵字」。請注意,賣家放置於刊登中的可被搜尋文字,必須都是與出售物品直接相關的敘述。

唐同學想在 eBay 上出售一個背包,但因為背包不是名牌,因此他擔心如果刊登時只寫「背包」,會沒有人瀏覽物品。由於他經常把自己的 Apple iPod 以及 Sony 耳機放在背包中,因此他決定要將這件普通背包刊登為:「適合放置 iPod 和 Sony 耳機的黑色背包」。請問唐同學能夠以這種方式刊登他的背包嗎?

1. 可以,要是不在刊登中加入一些熱門品牌字詞,買家怎麼可能會找到他的刊登物品?
2. 可以,因為背包的確能夠放置這些商品,所以他可以在標題中加入這些品牌名稱。
3. 可以,因為對 Sony 和 iPod 有興趣的買家,也可能會想買個能放這些商品的背包。
4. 不可以,以「iPod」或「Sony」搜尋產品的買家,通常並不會想要購買普通背包。
問題 1 (共 11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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