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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絡客戶支援服務
             及提出上訴

  • 常見問題
  • 涉及未收到物品的糾紛,賣家須於7 日內完成以下調解程序:

    1. 提交郵寄物品證明,如物品價值超過US$250,賣家必須提交簽署收據;
    2. 與買家達成協議,為買家補寄物品或安排換貨;
    3. 或為買家安排退款

    就未收到物品,賣家有5個選擇作出回應。 包括:

      • 全數退回款項、
      • 提供物件追蹤資料、
      • 提供實際運送資訊(如未能提供追蹤資料),例如貨物送出日期,以什麼形式發送(如清楚表明使用香港郵政以空郵形式運送),告訴買家預計送達日期、
      • 提出其他解決方案、
      • 要求eBay客戶服務人員處理此個案

     

    (1) 如賣家選擇「全數退款」,介面便會有以下的顯示:

    *請留意賣家必須於作出此全數退款選項後的三天內按 “Issue Refund at PayPal"完成該項退款程序。 完成退款後,你可以電郵通知買家該項退款已完成。個案亦會在退款後自動完結。

     

    然後買家需要確認賣家的全數退回款項,此個案才會自動完結。

     

    (2) 賣家可選擇提供及核實郵件追蹤資料,或向買家解釋郵寄情況,如下圖 :



    (3) 上傳了追蹤編號後,買家可從以上頁面得悉該物品的郵遞追縱資料。
    如已寄出物品但沒有追蹤郵件資料,賣家可提交郵寄方法及預計抵達時間的郵寄資料。建議在「Additional Comments」中加入補充資料中,資料愈詳盡可以令買家對運送情況更為了解。

     

    買家如滿意賣家的回應及調解安排,願意結束個案,買家可隨時選擇「結束個案」(Close the case):

     

    (5) 買家亦可選擇把個案交由eBay客戶服務支援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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