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y經常鼓勵買家和賣家迅速高效地調解於交易時出現的任何購買問題。2013年3月起,我們可讓買家更加輕鬆地與賣家聯繫,從而處理與「未收到物品 (Item not received)」或「物品與描述不符 (Significantly not as described)」相關的問題。
無論使用全新入口點還是目前入口點(調解中心、線上社區服務、聯繫eBay等),買家都會看到同一調解表單
全新的簡化個案提出 (Simplified Case Filing, SCF) 流程自3月12日起在英國網站實行(3月26日在德國網站,4月9日在美國網站),買家/賣家可通過這3個網站體驗全新流程。
SCF實施後,我們還對買家的回覆/個案超時/上報時間表進行了更改,建立更加一致的全球標準並更快解決買家問題。
美國 – 全新 | 英國 – 全新 | 德國 - 全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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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回覆 | 3個工作日 | 8個日曆日 | 10個日曆日 |
個案超時 | 30天 | 30天 | 30天 |
申訴超時 | 45天 | 45天 | 45天 |
快速回覆買家提出的問題非常重要,但於一開始便提供優質的服務以讓買家滿意更加重要。這是贏得忠實客戶再次光顧的服務。遵照這些實戰手冊減少買家溝通,同時在出現問題時確保獲得保障: